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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6

上揚員工:警察逼我們關音樂

〔記者吳岳修、陳恩惠、黃其豪、趙靜瑜/台北報導〕

「根本就是警察要求我們關音樂,現在怎麼說是我們

自己關的,真是黑白講!」上揚唱片行員工憤慨的說。

這名員工說,上揚唱片行在此經營二十多年,騎樓外早就有裝喇叭,對外播放的音量都固定,「這麼多年

來,從沒被檢舉有噪音擾人的問題」,如今竟被警方說成是隔壁店家檢舉。

昨天不少溫暖湧進唱片行,許多民眾趕來替他們加油打氣,民進黨秘書長王拓下午也帶著鮮花前來,代表民

進黨中常會致意慰問。

店家開玩笑表示,因禍得福,「台灣之歌」CD一戰成名,一下子就銷售一空。

上揚唱片行從精緻的古典音樂代理起家,到現在仍堅持製作本土的台灣唱片,

總經理張碧之前還認為老一輩的台灣人辛苦一輩子,會有音樂的需求,於是她大膽在綠色和平電台開古典音

樂節目,對於前天警方的動作,僅保留地說:


不能放台灣音樂這件事情,就請大家自己去思考

 


雖說這些分局長可能事聽命行事,難道不是共犯嗎?




又一件陳雲林來台的荒謬事!

一大群制服警察衝進民生東路與中山北路口的上揚唱片,指責唱片行在放的音樂《台灣之歌》太大聲,台語歌太high,讓國賓飯店聽到了,

制服警察要求店員:「把音樂聲音關掉。」並向旁邊的警察說:「派一個人留在這裡!」




















原本外面有一位小姐聽了音樂,現場跳起舞來,但是,音樂在大批員警帶警棍衝進唱片強制關音樂,音樂聲嘎然而止,現場一陣騷動,連放台語歌都不准嗎?

大批民眾憤怒的想衝進被員警占滿的唱片行!民眾在上揚唱片外抗議警方壓霸,侵入民宅強行要求人民不准賣唱片、不准聽音樂。

店員則向警察一再強調,只是有一名民眾想買這張cd要先試聽,所以試放給民眾聽,他們只是很想要做生意!





















員警及民眾衝入,人數過多,導致唱片行的鐵架、鐵門都壞掉了。真讓人沒想到,台灣有淪落到此刻的這一天。


《台灣之歌》是文化總會舉辦的歌曲比賽,有多首歌曲超棒,一片199元,希望更多朋友坐捷運來雙連站,走一段路去上揚唱片,以行動來買cd,彌補一下無辜唱片行的

損失。(台灣之歌是很普通的音樂,不是警方或記者所說的敏感歌曲啊)









































如下圖的兩位警察大人,再度進去已經鐵門故障、關一半的唱片行,他們拒絕說明他們是那個單位的警察大人,拒絕說明用途,就是來問:「你們放的是什麼台

語歌?」一邊用手逐首歌抄歌名下來,一旁的人詢問是中山一派出所嗎?中山二派出所嗎?他們就是不理采


店員告知就是台語的《台灣之歌》cd,是很普通的台語歌曲。




















員警還說,他們已經抓走了一名民眾送到對面派出所,問總經理要不要立刻控告這名民眾?如果總經理不告,總經理就得簽署「此事不提告訴」的同意書。

 鐵門壞掉、cd架故障的總經理很無奈,制服警察一再進來,導致外面的圍觀群眾很多,便衣也進來鬧場,總經理向警察大人強調,他們只是做生意,這麼多人衝進來卻

把所有責任推給一個民眾,然後要一個人賠錢?






















今天傍晚從國賓到馬偕、到台大之間,只能說歎為觀止!警察不只偷打人、強架人、偷抓人、故意用盾牌推人跌倒,出動便衣到群眾現場鬧場、由便衣在群眾裡推人、

便衣在群眾裡面架走人,最特別的還是認為民生東路口唱片行的歌聲會飄過許多樓房,到國賓飯店裡面吃魚翅的陳雲林耳朵。而且員警強調的是台語歌太high,

不能放,要唱片行不准放台語歌,要求關掉!事後還要求一名歸綏街的民眾頂罪,而且再回頭跟唱片行說,如果唱片行不告這名民眾的話,總經理就得簽署不告訴的同意

書。

無言!只能說:「這是我們納稅人養出來的波麗士大人嗎?」

 余晏註: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全部條文,請注意最後「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第 6 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 (居) 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 (居) 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

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練肖話 ? 練笑話?

政府發言人王郁琦說的人話  他說:

中央社:王郁琦今指出,警方介入處理唱片行播放音樂,

不是因為播放某首歌,而是因播放音量過大,

超過環保法規所規定,警方是依法處理



希特勒時期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刻在紀念碑的話共勉:

當納粹追殺共產黨,我沒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當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當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說話,因為我是新教徒;

當他們朝我而來追殺時,已經不再有人出來替我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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