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挺扁       是挺自己


                                                              支持有罪推論的人  每個人都有罪

                           民主法治社會的前提,是不管對誰都不可以用有罪推定

只有極權社會才會使用有罪認定的判定法,因為國家機關要保證它需要你是帶罪之身

時能安上個罪名給你

有罪推定的問題就在這裡,只要我覺得你有罪,你就是有罪,除非你能證明你無罪為

止。

而我們知道並不是每件事情都可以被「直接證明」,就算在數學的證明題你有時也必

須用反證法,提出相反的假設並證明其為錯誤,而無法直接去證明一個假設的真假。

回到現實社會裡,無罪推定的價值觀下必須要別人證明你有罪你才是有罪,跟有罪推

定下要你證明你無罪否則你就是有罪這點有本質上的差異。

同樣的事件會因為有罪推定或無罪推定的不同造成不一樣的結論,這是非得二選一的

問題,不是看你爽的。

民主法治社會的前提,是不管對誰都不可以用有罪推定。

無罪推定的缺點在「可能會有有罪的人因證據不足被判無罪」,

但跟有罪推定的缺點「可能會有無罪的人因證據不足被判有罪」相比,有誰會想要走

後者嗎?

有誰能證明自己人生毫無暇庛

(就算你真的沒做過錯事,你也不可能證明你都沒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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