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部機器已經超脫人民利益自我運轉時     那人民只是一顆顆被壓榨的小螺絲釘


全國二十一個國營事業單位,員工總計約十多萬人,每年約花費四百億預算在核發獎金上,

馬總統要經濟部研究暫時不領,但錢早就發出,無法追回,今年如何暫時不領?

馬政府又改口說明年要修正檢討,不過,國營事業明年的獎金早就編列了,並經行政院會通過送立院審議中,

如果不撤回重編或立院把相關獎金預算連科目都刪除,明年獎金仍將是馬說歸說,人民罵歸罵,國營事業卻照發、照領。

估約四百億元 與今年差不多

明年國營事業的獎金在預算書上列三百二十四億元,加上一些公司未明列數字的績效獎金,估計約四百億,與今年差不多。

面對外界排山倒海的批評聲浪,從經濟部、中油、台電、健保局等事業單位,甚至立委,都是罵歸罵、錢照發,以各種說辭「呼攏」民眾。

說法一,績效獎金領的是去年績效,與今年績效無關,因此今年獎金要照發

但事實是,即便是台電、台鐵、健保局等單位去年就是虧損,但獎金照拿。

說法二,明年度各國營事業獎金預算雖已由行政院通過編列,但只是概算數,要看明年績效如何再發

事實是,明年獎金就是依照今年績效發放,今年表現這麼差,明年該沒獎金了吧?

但就像中油,年年大喊不漲油價就會虧損多少,卻年年以漲價創造盈餘,這種情形年年如此,明年可能又重演。

說法三,虧損是政策造成,不是員工造成,獎金應照發

但事實是,國營事業多屬獨佔事業,且績效獎金的計算公式,根本就是員工高額獎金保障公式,雖訂虧損即不發獎金,

卻又但書指出,若為重大政策影響,獎金照發,因此如台電,不是漲電價,就是以背政策才虧損為由,永遠都有最高獎金可拿。

說法四,國營事業員工領取高額獎金是法律規定,無法變動

但立法院預算中心早已指出,這些事業單位的考核、獎懲都僅是各單位自訂的辦法,只要行政單位修改即可,沒有不可變動的道理。即便是法律,立法院也有權修改。

事實上,立法院預算中心曾經發表厚達百頁的報告,

指國營事業有各種變賣資產沖帳、組織人員不當增加、固定資產不當擴充、用電用油不當補貼、獎金巧立名目重複發放等種種自肥手法,但

各國營事業單位不思改革、政府主管機關也不督導改進、立委漠視不監督,每年還幫虧損單位補辦預算,

因此,國營事業要擺脫污名,與其漫天喊冤,不如拿出具體的改革方案,說服人民他們為什麼值得發這麼多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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