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所謂的對等、尊嚴,也只怕是說的比做的更好聽! CITES是依據下列3件附錄名錄及進出口許可證系統監控及管理國際貿易:
一、附錄一物種:物種已經瀕臨絕種,必須受到完全的保護,禁止商業性國際貿易的物種。
華盛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CITES)
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CITES)是一國際性的野生動植物保育公約,主要目的是保護野生動植物,避免其因國際貿易而導致的過度開發使用。
這是一個聯合國公約,由聯合國的環境委員會(UNEP, United Nation Environmental Programme)督導,為世界上最大的國際
保育協定之一。
二、附錄二物種:物種尚未瀕臨絕種,但在繼續貿易下,可能會面臨瀕臨絕種; 造成野生動植物瀕臨滅絕的原因有許多,包括棲地的破壞、污染、外來種的影響、過度的開發使用(包括貿易)。
在 CITES許可證系統的管理下,可以進行商業性國際貿易的物種。
三、附錄三物種:某一個國家為保護其國內的物種,該國特別尋求其他國家的協助以管制其貿易。
在特定情況下且有合格的許可證時,附錄二的野外採集物種及附錄一的人工繁殖物種皆可進行商業性貿易。
過度的開發使用不一定是造成野生物面臨威脅的唯一或主要原因,反而棲地的破壞常常是個大問題;
但無論如何,過度開發使用的確會威脅到野生物種的生存,而且經常是造成野生物種滅絕的關鍵因素。
CITES提供了一套管理系統,讓許多國家能透過此系統彼此合作來管理野生動植物的國際貿易,降低國際貿易對野生物生
存的威脅。
但CITES並不反對貿易,華盛頓公約的所有附錄物種中(約有30,000類的動植物),只有少於3%的動植物是受管制而不能進行
商業交易。
國際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秘書處將贈與貓熊行為視為國內交易,
顯示馬政府對於中國利用貓熊贈與行為,掏空台灣主權的政治操作毫無警覺
台灣社批中國法理統一前奏
執政黨態度曖昧,讓國際社會採認中國的說法,馬政府應該思考,用矮化台灣主權的方式去換取貓熊來台,是否值得?
台灣社秘書長羅致政表示,華盛頓公約秘書處的說法,顯示貓熊已經成為中國法理統一台灣的重要一步。
貓熊來台,遭華盛頓公約解讀成國內交易,
現在就連動物園附近,原本行憲紀念日前就該插上的國旗,也疑似因為貓熊、以及中國隨行人員的來到,而被悄悄移走,
市議員接到民眾檢舉,大罵台北市府根本是自我矮化。
要到動物園總共有三座橋,可是偏偏就是貓熊要經過的這座萬福橋上頭,一根國旗都看不到,跟另一邊的萬壽橋形成強烈的對比。
貓熊來到,國旗消失?
不管台北市府怎麼辯解,這麼明顯的差異,相信小老百姓絕對不會看不到,馬總統所謂的對等、尊嚴,也只怕是說的比做的更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