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課多少、補多少」

就是軍人課稅後增加的稅收,全部用於調高志願役官士勤務加給,

教師課稅後增加的稅收,則用於調高導師費、降低授課時數等;

 換句話說,軍教課稅後增加的稅收,不會流入國庫,而是全部用在軍教人員身上。


行政院通過「取消軍教免稅方案」,預計明年開始實施,後年報稅適用,

但軍教恢復課稅後,搭配「課多少、補多少」的配套,政府增加的稅收全部還回去,可能還要倒貼,

這樣的稅改,其實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說難聽一點,只是欺世盜名罷了。

軍教免稅之所以持續引起爭議,就是因為「身分別」的租稅優惠違反租稅公平,

同樣是薪資所得,一般上班族一塊錢的稅也逃不掉,

已享有多項優惠的軍教人員,卻可以不用繳稅,導致社會反彈聲浪愈來愈大。

財政部首度提出「取消軍教免稅」,可追溯至一九九○年,但直到二○○二年,行政院才首度通過,並送交立法院審議,

當時財政部即承諾「課多少、補多少」,希望爭取立法院支持,但因涉及龐大的軍教選票,該案一再闖關仍失敗,

二○○六年立法院終於首度初審通過,之後卻再無進展。

所謂「課多少、補多少」,就是軍人課稅後增加的稅收,全部用於調高志願役官士勤務加給,

                                                 教師課稅後增加的稅收,則用於調高導師費、降低授課時數等;

                                                 換句話說,軍教課稅後增加的稅收,不會流入國庫,而是全部用在軍教人員身上。

軍教人員享有五十多年的免稅優惠,早就該無條件恢復課稅了,

但軍教課稅一再延宕,政府還要「課多少、補多少」,

租稅公平在哪裡? 

惡法 劣稅 因為歷史的時空與背景 均存在於各過國家中

該繼續沿用 或修改 或廢除  

都在考驗著這個國家的運作機制 與公平正義原則

沒有不能改的法律  不能變的稅制

只有無能的政府與集權的政府

放縱特權   保護特權  以達成將財富與權力集中於某階層.......

~上下交相利  即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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