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並非要求台灣並入美國

而是希望美國協助台灣成立類似美軍佔領下的伊拉克獨立平民政府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台灣的"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將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要求確立台灣主權美屬地位

依"台灣關係法",不承認台灣或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

提出此項訴訟案的林志升對BBC說,陳水扁在獄中看過這份同意書

但擔心執政的國民黨可能因此對其家人全面追殺報復,因此表明暫不方便簽署。 

其原計劃由陳水扁作證說明,美國政府依"台灣關係法",不承認台灣或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

而依1952年的舊金山和約,美國仍是台灣地區的主要佔領國。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在上訴案中,要求美國最高法院以證人身份傳訊前總統陳水扁

林志升是以台灣地位類似美國海外屬地波多黎各,

美國政府應發給台灣民眾非美國的公民護照的理由,在2006年提出此一訴訟。

此一訴訟案的核心涉及了甲午戰後並入日本領土的台灣,二戰後的國際地位與主權歸屬

以及美國政府對台灣地位最終態度等問題。

雖然美國法院表示對台灣人民無國籍表示同情,但因其間涉及國際條約等問題

美國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法官皆以司法無權審判而駁回。

法律訴訟

在這起訴訟案中,被告的美國政府一方主張司法不能審判政治問題,以及國家免訴﹔

而原告的台灣民眾則希望以台灣人無國籍的人權問題,得到法院的審理。

代表美國政府的律師此前在法庭上主張這一個政治問題,並說二戰後美國雖然是日本的主要佔領權國

但在舊金山和約簽定後並非台灣的主要佔領權國。

林志升在上訴案中提出主張,美國的地方法院與上訴法院

不得以政治問題迴避法院對個人在條約與憲法下所屬權利,並有解釋的義務。

其上訴書中說,美國憲法下雖然對於外交與戰爭事務由總統決策,

但有關個人權利保障,是司法問題而非政治問題。

該上訴案以美國地方法院與上訴法院認定台灣人無國籍,

而要求上訴法院依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核發美國的旅行證件。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提出此一訴訟案,雖然要求美方確認對台灣具有佔領權,

但其目的並非要求台灣並入美國,而是希望美國協助台灣成立類似美軍佔領下的伊拉克獨立平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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