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官員代表的 究竟是台灣政府 還是中國政府........ 怎都是胳臂往外彎呢?

本末倒置

財政部長李述德至立院溝通第四次江陳會問題時,重申兩岸簽租稅協議的必要性、迫切性與需要性,

但卻未提任何損及我國利益的部分。

會計師公會昨天對馬政府報喜不報憂的作為提出專業見解,指兩岸簽訂租稅協議對中國利益可能大於我國,

可以避免雙重課稅的說法更是本末倒置。

第四次江陳會主要談判內容包括漁業勞務合作、農產品檢驗、標準檢測認證與租稅協議,

其中以租稅協議影響最大,

如果簽ECFA、簽MOU、簽租稅協議都那麼好,幹嘛不大方向社會大眾提出論述?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會計師陳柏華表示,台灣營所稅課徵二十五%、中國是三十三%,

所以目前多數台商把利潤放在台灣,即使明年台灣稅率降為二十%、中國降為二十五%,台灣的營所稅還是低於中國;

一旦兩岸簽租稅協議,中國可要求比照台灣,將台商計算在中國的獲利部分提高,以課徵較高營所稅,

依照可調整移轉計價協議,在台的獲利就會跟著降低,政府可課徵的營所稅當然就降低,

而其在台公司的EPS(每股盈餘 )也會降低,這部分是對台灣不利的。

陳柏華表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被視為境內所得,

但過去因資訊不透明,所以台灣往往課不到台商在中國的綜所稅,因此現在根本很少有雙重課稅問題;

未來兩岸簽訂租稅協議,雙方可互查稅務資訊後,才會出現雙重課稅問題,

所以政府說,簽兩岸租稅協議是為避免雙重課稅的說法,其實是本末倒置。

所以除了拒絕 公開說明簽約內容 

更不斷的用假象 來虛晃台灣人

吃裡扒外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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