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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用選票選出來的。。。又怎樣 照樣拉下來!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偽證案今天遭法院判決3個月徒刑定讞,

內政部表示,在行政院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將由行政院發函請陳致中、高雄市議會自判刑日起解除議員職權。

陳指是政治事件 難以接受

不過對於判決的結果,陳致中表示,所謂的偽證案與國務機要費案、二次金改案等,都是政治事件,

馬政府企圖以司法判決處理政治案件,任何判決結果,他與家人都無法接受,等收到判決書後,會與律師商討後續對策。

內政部指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議員受有期徒刑以上判決確定,未緩刑或未易科罰金者,由行政院解除其職權,

由於陳致中涉偽證案件經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定讞,未易科罰金,也未受緩刑宣告,議員應予解職,自判決日起生效。

內政部指出,由於陳致中的議員解職不符合選罷法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缺額遞補規定,

因此不適用議員缺額遞補,解職後缺額也未達地方制度法的補選規定,因此也無須辦理補選。 

原來用選票來反對司法不公的力量

如今看來似乎是很薄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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