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盧永山/特稿
馬政府有意仿效日本,發放消費券來擴大內需消費、振興經濟,
但日本在一九九九年發放消費券後,並未有效提高民眾消費意願,日本消費者物價反而連續七年下跌,
馬政府在實施之前應仔細評估成效。
一九九○年代日本股市和房地產市場泡沫化,經濟陷入衰退,民間消費不振,為了刺激消費,日本首相
小淵惠三在一九九九年四月推出名為
「地域振興券」的消費券,
實施對象為十五歲以下和六十五歲以上公民,每人兩萬日圓(面額一千日圓共二十張),由地方政府負責發放,總計發放六一九四億日圓
(約台幣二千一百多億元),必須在當年四月至九月底用完。
根據日本經濟企劃廳統計,此次發放消費券僅創造了約二千億日圓的國內生產總值,
占日本國內生產總值個人消費的○.一%,
這是因為很多民眾把現金存下來,只用消費券買東西,
甚至有民眾拿消費券向店家換取現金,無法達到全面刺激消費的效果。
消費者物價連七年下跌
除了推出消費券,一九九九年日本政府還實施減稅、將利率降至趨近於零等措施,
但日本一九九九年的消費者物價年增率為負○.三%,從二○○○到二○○三年消費者物價仍為負成長,
二○○四年為零成長,
二○○五年又出現負成長,
直到二○○六年才出現正成長。
消費者物價呈現負或零成長,顯示儘管日本政府祭出諸多刺激消費措施,
但日本民眾仍不敢把存在銀行的錢拿出來消費,
因為他們不清楚長期的不景氣何時才會結束,這是日本經濟結構問題,而非消費意願問題。
日本現任首相麻生太郎十月底再度推出二十七兆日圓的振興經濟方案,
內容包括發放兩兆日圓「生活支援定額補貼金」(類似一九九九年的地域振興券),
日本四口之家將可得到四萬八千日圓購物券,
並對撫養孩子的家庭與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給予更多補貼,凡不滿十八歲的小孩和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每人多發放八千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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