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 " 國恥"
如果台灣那天被馬政府給了光光! 把故宮的翠玉白菜拿來拍賣 既有錢拿 又可以氣死中國 真是一舉兩得!
這些藝術品的現主人──聖羅蘭的長期戀人貝爾赫提出,如果中國允許達賴喇嘛返回西藏,讓西藏人民享有自由和人權,他可以考慮將兩尊青銅獸首歸還中國。
中國媒體的有關報道評論貝爾熱提出的條件是“赤裸裸的敲詐勒索”。
法國法官裁決,允許佳士得(又譯:克里斯蒂)拍賣行拍賣法國已故時裝設計大師聖羅蘭所收藏的來自圓明園的青銅鼠首和兔首雕塑。
早知堅持民族主義原則的同時還可以捍衛王朝宗室的財產,當初又何必搞民族主義革命去推翻滿清王朝?
"追討圓明園流失文物律師團" 本來是要選擇滿清皇族宗親會作為原告(先有律師,後有原告)
於是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原則與恢復皇族財產結合在一起。
早知堅持民族主義原則的同時還可以捍衛王朝宗室的財產,當初又何必搞民族主義革命去推翻滿清王朝呢?
噴泉的"水龍頭"
就藝術價值而言,據說中國的文物專家將兩百多年前由郎世寧為圓明園"大水法"(就是噴泉)鑄造的12個獸首稱為"水龍頭",
說他們的藝術價值,即使在今天"國寶"輩出的年代,仍然達不到"國寶"的級別。清廷外籍畫師郎世寧相當於現在中國的外國專家,比如央視的“大山”。
據說,這些"水龍頭"最初在文物市場露面並不值多少錢,一般的人都買得起。
但是,由於這些文物背後的歷史和文化含義,特別是受到中國人關注,這些獸首"因為國恥而成為國寶",價格暴漲成天文數字。
因此這些文物滿足了可能是藝術品的最重要的一個功能,即保值和增值功能。
如果僅討論獸首的藝術價值和保值,估計只要藝術評論家或收藏家感興趣就可以﹔如果討論保值和投資價值,那是經濟學家和投資家的領域。
中國公共財產因各種原因流失而造成的損失遠超過"搶劫中國文物",但是因為沒有被賦予"文化和歷史含義",所以並未激起同樣強烈的輿論反彈。
文化和歷史含義
"歷史和文化含義"造成公眾反映強烈。
新華網上的評論說,"強盜的後裔沒有反省當年的無恥罪行,不惜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將搶劫來的財寶在世人面前炫耀、兜售和拍賣"﹔
"十二生肖銅像被盜,中國人心中永遠的痛"﹔"滿天要價的拍賣是對中華民族進行第二次掠奪"……
歷史文化含義能夠引導出基本的道德判斷,但畢竟不同於法律。
兔首、鼠首銅像的合法持有人皮埃爾﹒貝爾熱以人權為借口,提出讓達賴喇嘛回西藏,作為歸還文物的條件,使本來複雜的歷史爭論更加複雜。
英法聯軍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攻入北京,燒搶圓明園。
第二次鴉片戰爭在當時英國看來,是文明國家對不文明的東方國家進行的合法戰爭,不過是為了在北京設立常駐外國使館,加強自由貿易。
不過在19世紀那場戰爭進行的同時,英美媒體中就有不少評論譴責了這個所謂的"文明戰爭"。
國際調停無力
不過,歷史的是非和政治上的合法不等於法庭判決。關於被掠奪文物歸屬另外一個有名的例子是所謂的"埃爾金大理石雕塑"(現藏於英國博物館)。
19世紀初(早於第二次鴉片戰爭)埃爾金伯爵從雅典巴特農神廟和其他古建築上拆下大理石雕塑運回英國。
英國是"合法"擁有這些雕塑的主要依據是,據說埃爾金伯爵曾經獲得當時管轄希臘地區的奧斯曼帝國當局的許可拆除那些雕像,而奧斯曼帝國的許可本身也充滿了爭議。
後來聯合國調停,也沒有解決英國和希臘之間文物歸屬的爭議。
歷史是非和政治合法性到法院判決,中間的關係錯綜複雜,似乎像導致金融危機的罪魁禍首衍生債券,負債從這邊進去,經過層層處理,那邊可能出來的是盈利。
歷史和政治的正確不見得會導致法庭判決正確。
中國律師團出師法國不利,激起中國人的民族主義義憤,似乎能讓人想起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法聯軍屠殺滿清的蒙古騎兵的舊恥。
具有強制性的國內法律又不會超出主權邊境,法國法庭判決,令中國無可奈何。
而在沒有一個世界法庭仲裁國際糾紛的情況下,國際法只是主權國家平等協商,相互妥協的結果。歷史文物歸屬由國際組織調停也不見得會成功
哈!哈!哈! "吃鱉"
中國不是神!
怕死中國的......只有被國民黨成長期恐嚇的台灣人!!
如果台灣那天真的被馬政府給了光光! 把故宮的翠玉白菜拿來拍賣 既有錢拿 又可以氣死中國 真是一舉兩得!
~啊 ! 我愛法國 ! 我愛巴黎 ! 我更愛法國女人貝爾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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