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立場不寂寞.........
這個世界上 不是只有台灣在為自己國家的主權與定位
懷疑 困惑 思考 努力
在2009年6月21日的格陵蘭國會慶祝獨立的紀念儀式中
丹麥女王馬格麗莎(Margrethe)移交正式的法律文件給
格陵蘭自治政府約瑟夫‧莫茲弗特(Josef Motzfeldt)主席(右)
看 格陵蘭為了脫離丹麥 建立自己國家 而努力
反觀台灣.............
位於北極圈內的世界第一大島格陵蘭島2009年6月21日正式自治
去年格陵蘭就自治舉行全民公決,獲得四分之三民眾的支持。
左翼政黨工人黨在不久前舉行的格陵蘭自治議會選舉中獲勝,成為格陵蘭議會最大的黨。
格陵蘭於2008年11月25日舉行自治公投,在全島80個市鎮和村落舉行,
投票率71.96%,75.54%贊成自治,23.57%反對。
公投通過後,使格陵蘭脫離丹麥300年統治而獨立,
格陵蘭自治地位從2009年6月21日起生效,成為國際法下的獨立群體,
不再從屬於丹麥,而是作為丹麥王國(包括丹麥、法羅群島和格陵蘭)的一部分。
BBC21日報導,格陵蘭自治後,政府將接過原本由丹麥王國擁有的天然氣資源管理權、司法和警察權。
格陵蘭將擁有部分外交事務權,但丹麥王國在格陵蘭的防務和外交事務上擁有最終決定權。格陵蘭語將成為其官方語言。
1814年,丹麥獲得格陵蘭的主權。1979年,格陵蘭建立起內部自治政府,但外交、防務和司法仍由丹麥掌管。
在6月21日之後,有5.7萬人口的格陵蘭將走向更高程度的自治。
儘管格陵蘭島的天然資源豐富,但包括石油、天然氣、黃金和鑽石在內的資源都埋藏在北極圈厚厚的冰層下面,開採不易。
但美國專家認為,當全球氣候變暖令巨大的冰層開始融化的時候,開採格陵蘭的天然資源將變得更加容易。
支持獨立的格陵蘭團體希望,自治後增加的收入將有助於格陵蘭最終脫離丹麥而獨立。
格陵蘭左翼政黨工人黨在不久前舉行的格陵蘭自治議會選舉中獲勝,成為格陵蘭議會最大的黨。
1814年,根據基爾條約,挪威被丹麥割讓給瑞典,而丹麥重新獲得了格陵蘭的主權。
1931年,挪威佔領了當時無人居住的格陵蘭島東部地區,宣稱該地是無主土地,聲稱對其擁有主權。
1933年,丹麥和挪威兩國同意將此爭端提交國聯下屬的常設國際法院訟裁,
根據仲裁結果,丹麥獲得了格陵蘭島的全部主權。
此次公民投票中,反對自治者的主要理由是,格陵蘭人口太少,不足以成為一個現代、獨立的國家。
2007年,格陵蘭還需要丹麥補助4億3200萬歐元(台幣186億元),占格陵蘭GDP約30%。(轉引來源)
格陵蘭並無全國性的道路網,3/4人口只能依賴空中或水路交通。自治之後,丹麥將減少補助。
1953年,格陵蘭獲得丹麥內地「縣」的地位,1973年,丹麥加入歐洲共同體,
EC有關漁業的規定應該適用至丹麥內地與其屬地,但格陵蘭住民反對,並要求自治。
1979年5月開始自治政府(home rule),格陵蘭成為丹麥的自治領,
或丹麥有限自治權利的屬地
(an autonomous Danish dependent territory with limited self-government)。
1985年,格陵蘭脫離歐洲共同體。
根據Times報導,這次公投之後格陵蘭是「國際法下具有自治權利的民族(Greenlandic)」
(a separate people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with the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當地人說,這只是「回復權利」(regain rights),
這權利與自由是他們從我們的祖先偷走的。
格陵蘭在丹麥的兩位國會議員之一說,希望在2021年,即丹麥殖民格陵蘭300週年時完成獨立。
實際上,丹麥將由格陵蘭決定正式獨立的最後日期。
http://www.greenland.com/content/english/tourist/news/news
Aurora
傳說 在極光下 必須噤聲不語 保持默靜
因為抓住那瞬間流動的光 就能預約一生的幸福
看到 自治之後,丹麥將對 格陵蘭 減少補助
若是發生在台灣 應該是被齊聲討伐 ~自治能當飯吃嗎?~
甚至在公投時 就投下反對票
我們台灣的處境 比格陵蘭還慘
我們養活自己 我們養著我們的中央政府
沒靠過中國的任何補助
但.....我們卻自我貶低 自我矮化 甘願屈就為中國的一省
就為了一根 看得到 吃不到的爛蘿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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